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總則
Civi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 
開課學期
109-1 
授課對象
財法組  
授課教師
陳自強 
課號
LAW1076 
課程識別碼
A01 16110 
班次
02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1401 
備註
科法所請選A41 M0170。加選與分發以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優先,109-2不開課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0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91LAW1076_0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講授民法總則基本概念 

課程目標
學習民總 
課程要求
待補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待補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6  民總導論 
第3週
9/30  法律行為總論 
第5週
10/14  契約自由 
第7週
10/28  意思及能力欠缺 
第8週
11/04  意思瑕疵 
第10週
11/18  代理 
第12週
12/02  契約不生效力
 
第13週
12/09  消滅時效 
第14週
12/16  自然人 
第15週
12/23  團體 
第16週
12/30  權利客體 
第17週
1/06  權利行使